山东海运船舶管理有限公司

推行船舶主管负责制 保障船舶安全生产

     为了打造“山东海运船管”、“山东海员”两个服务品牌,构建专业化、市场化的船舶管理团队,为船舶提供“一对一”服务,持续提升船舶管理水平,保障船舶安全运营,结合公司实际和行业特点,与安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,公司上半年积极推行船舶主管负责制度。

       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任务目标,结合“安全活动月“活动,2016年上半年,公司整体安全形势稳定,未发生伤亡、失踪、中毒事故,接受PSC检查18艘次,零缺陷通过16艘次;登轮检查18次,船舶主管随船2次;组织船员上船前培训19次,194人次。

       随着船舶主管负责制的推行,充分调动了公司员工的积极性,提高了船舶安全管理水平,提升了公司船舶管理的专业性,为确保全面完成全年任务目标,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,为打造“两个品牌”做出积极贡献。